上海名虹讨债要债公司 | 致力成为非诉讼债务纠纷处理领域的标准制定者。

江湖小报

案例:诈骗型借贷,24小时追回120万

时间:2022-12-12 16:47:32

经济社会迅猛发展到今天,赚钱的方法若干种,然而赚钱最快的方法其实都写入了本国刑法。关于情感诈骗的问题,经常会接到这类委托。今天就前几天刚刚指导过的一个案子,做一期专题总结。其实参与指导的是两个人,另一位是我们“委托人交流群”的热心群友,值得高兴的是,我们24小时内帮助当事人追回了这笔钱。


[起因]

当事人是一位受过高等教育的女性,30岁左右,在一个相亲网站上面认识了一位男性。两人以男女朋友关系相处了一段时间后,这位男性就分别以“投资彩票店、自己姐姐癌症、妈妈也病了”为由,屡次向这位女性“借款”累计120多万。据了解:当事人已经是第二次被骗,前面一次遭遇的是电信诈骗,并没有见过真人,因为电信诈骗份子大多数都在境外开展诈骗活动。这次因为双方见过几次面,且对方出示了与本人相符的身份证信息及自己的房产证照片,才骗取了女当事人的信任。


[事实与经过]

基于当事人手里有对方身份信息和房产信息,前天晚上,我们就建议当事人去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如果对方身份信息、陈述婚姻信息、房产信息是属实,再加上当事人截止进交流群已经提起了民事诉讼,就很难构成诈骗。 昨天早上当事人从自己的户籍所在地河北赶到了对方户籍所在地天津,凭借房产证上的信息找到了对方所在小区。当事人假装自己是楼上住户,有件衣服掉到了他们家,以此来获得房主信息,虽然没有成功,却从物业了解到此房虽已出售,但是原来的住户还在屋内,随即当事人直接去敲门找到了男方的母亲。据男方母亲口述:这套房子并不是他儿子师某松的,而是她女儿师某艳的,自己和女儿确实是患了重病,且自己的儿子已离异,有个九岁的孩子。


【案情分析】

诈骗罪的定性要件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从本案来看,我们可以认定:师某松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了自己拥有房产的事实,隐瞒了自己离异有一孩子、无正当职业的真相,其行为其实已经涉嫌了诈骗。


【执行方案】

师某的家人第一时间和师某取得联系,师某情绪较为激动,要求当事人带上之前所有的借条前往北京,约定在北京一酒店内重新汇总借条。当事人表示同意见面,与此同时当事人因为害怕拨打了110,公安要求当事人前去做笔录。但是当时情况十分紧急,一方面我们担心当事人不按时前往会打草惊蛇,另一方面担心JC了解情况后以民事纠纷为由,拒绝出警,当事人自行前往酒店人身受到伤害。所以我们让当事人跟JC沟通,“我是孤身一人从河北来北京寻找诈骗嫌疑人的女孩子,在这里人生地不熟,被嫌疑人约到酒店,我担心人身受到伤害,很害怕,恳请你们能够帮助我”。因为110警务系统是公安部联网的,有案必受,所以当时酒店所在辖区民警火速赶往现场,当事人敲门后,JC立即冲进房间控制了嫌疑人,并带回警局。当事人惊魂未定的跟进派出所,配合民警在业务大厅做笔录,师某则被带到审讯室。坐上了冰冷的铁板凳,我想没有人不慌,钱,他骗走了,如果不退还就别想走了,退还或许可以获得报案人的谅解,从而撤案。我相信师某也了解了这一点,随后联系了家人,一次性退还了“借款”。


【债务点评】

1、 本案的当事人是幸运的,因为涉案金额不大,对方有履行能力,且有负责的民警及时的提供了帮助,才能在24小时之内挽回损失。但是,很多面临情感诈骗的当事人就没有这么幸运,尧哥在此提醒广大女同胞,交友、恋爱需谨慎,不要因为花言巧语而轻信对方,护住自己的钱袋子。


2、遇到此类情况,先要保持冷静,固定好相关的证据。找到当事人,再找个卫生间或其它比较隐密的地方报警,描述案情重点描述被骗,情节可以偏浮夸,目的就是必须要JC出警抓人。切忌不要去派出所报案,大概率会被以“民事纠纷”为由不予受理。


3、在与JC陈述情节的时候,多从对方年龄、婚姻、社会地位造假上说明,其次所谓的借款用途重点应当突出投资理财、父母生病等明显不符合事实的部分,以此来辅助民警对其的询问力度。


4、立案不是目的,目的是为了借助我国公安的手段来维护我们的正当权利,如果实在不行,询问笔录也可以是很好的民事证据。

Copyright © 2009-2024 名虹债务讨要公司 版权所有

在线客服 客咨热线:137-3545-2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