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级老赖:借钱是他的工作,他的价值观就是:凭本事借钱,解决不还。而且这种人他还真对法律懂一点皮毛。
一般情况,这种人借钱会承诺高额利息,等你上当,你看中了他的利息,但是他却想要你的本金。
我遇到过很多种这样的老赖:
(1)把房产本儿给你抵押,等你起诉的时候发现对方已经重新补办了一本儿产证;我见过夸张的是债权人都住这套房子两年了,最终被法院赶出去了,原因是这套房子已经明里暗里抵押给多人了。
(2)知道你要起诉,所以优先把房子过户抵押给了自己的亲戚,借条和流水都做好了。
(3)我还碰到过很多老赖,把自己眼瞎的老母亲供养在房子里面,并且嘱咐:如果法院来人了,你就往墙上撞!这样法官也不敢动啊。
(4)当然,见过最多的还是提前把财产转移到了对方妻子名下,然后离婚。这个前妻也否认自己并不知道他在外面借了钱,只知道自己的死男人在外面赌博,还有女人,所以就离婚了!
你说巧不巧?就起诉前一个月离婚?
当然,上面都是主观上的原因。
从客观上来讲:就是法院人力太紧缺。
一般我见到的法官一天都晚是天天跑银行、房产中心、明证局、证券公司等,很多法官周末都要忙着和老赖会战。一个法官、一个书记员、两个法警?平均一天要处理完毕1.5个案子,哪里处理的完?
其次,就是银行的查控系统并不是像我们想象的那么具体,比如异地的房产就没办法查了。一些小型的商业银行,银行也是查不到的。
那么怎么办?
这就需要我们这样专门做执行的团队了。说到执行团队,把我们形容成饿狼也不为过。一般执行团队都是由:律师事务所+执行员负责,至于执行员是干什么的?我这里也不做过多的解释。总体上来说就是无孔不入,点对点查。法院不是要我们提供财产线索吗?
那我们就合理的查他个底朝天。做了这么多年,我做的最搞笑的案子还是一个北京的案子,居然后面查出了被执行人转了一笔大额的帐给一个女人,这个女人居然不是他自己的老婆。大家觉得既然这样,我们应该怎么处理?
对,交给他老婆!“老赖”既然不仁,我们为什么要讲义气?方法上我们一贯讲究合理,这个理是“法”理,并没有说要合“情”对吧?
继续讲那个案子:把证据交给被执行人老婆一看,我们就摊开讲。执行你老公,不针对你,我们只执行他的一部分。他的财产并没有用于家庭的生活,而是用于外面。当然,这是我们合作的一个前提。那么我们的目的是什么呢?
对,你要自己交出来你老公的拒执行为,我们不用他坐牢,我们只要回我们委托人的借款。
没过三十分钟,被执行人就爬回家了,那场面我差点笑出声。至于离没离婚,我不知道。我也不管,反正委托人的钱到位了,这就是我抗战的根本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