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真,如果你的债务人实在是没有能力偿还欠款,不建议去申请强制执行,也不建议耗费更多时间去催债,原因有四:
1、如果债务人是个人,而该个人的确没有偿还能力,那么,在法律上,债权人的债权虽在,但是,能否实现债权及实现债权的时间不变得非常不确定。如果债务人这一辈子都无力清偿债务,那么,债权人只能自认倒霉。
2、如果债务人公司,那么,公司没有偿还能力的现象可能是暂时的,待公司有了偿还能力之后,再清偿案涉债务也是可以的。如果公司没有偿还能力,而且,公司的成长性又几乎没有,那么,公司可能会因此破产。如果公司破产的话,那么,债权人的债权就不可能实现了。
3、从目前来看,法院的强制执行的手段虽然有所增加,但是,面对债务人的逃避手段,还是显得力有不逮。因此,人们在从事经济活动中,一定要有风险意识。在从事商业活动时,平时就要注意商业风险的控制,以尽量减少因商业风险所带来的损失。
4、目前,社会信用体系正在建立和不断加强。当社会信用达到较高水平时,类似本案中的情形,可能就会越来越少。